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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清算、注销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4-11 16:28:02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拟对参股企业进行解散后注销工作,采取竞争性磋商比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磋商比选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邀请人名称: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竹园路7号。

2.项目名称: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清算、注销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3.项目服务范围

1)全程参与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名下两家参股企业均为吊销未注销状态解散清算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调取工商档案;起草相应法律文件等。

2)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对接具体承办法院,尽快完成上述参股企业的司法清算工作。

3)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服务期限:以具体清算及公司注销工作完成的时间为准。

5.付款方式:分阶段付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来未曾有招投标业务不良记录;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其他要求:有司法清算类案件经历;服务团队负责人具备10年以上从业经历;团队服务人数不得少于5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资信情况及综合实力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资质认证情况、项目资料、单位近三年相关业绩与能够说明单位实力的其它资质资料;

4.服务方案及报价单,服务方案需有各阶段预计完成时间。

以上响应文件含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盖章扫描版电子档一份(邮箱发送)。纸质版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封套的封口处须加盖受邀人单位公章)于规定时间送达邀请人地址。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

1.递交方式:当面递交,长沙市芙蓉区竹园路7号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509办公室陈女士,联系电话:13308432256,邮箱:33679007@qq.com。

2.截止时间:2025418下午17点之前,邀请人不接受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评选时间

另行通知。